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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采访/编目标准

发布日期:2026年1月9日 发布部门:图书馆

一、采访文献必须坚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教育科学研究和师生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信息资源保障,突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需求。

二、学校有文献采集的专项资金,并确保专款专用。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教基〔2018〕5号)要求,每年按时、定额完成文献采访任务。

三、文献采访人员由图书馆专业人员和教研室学科老师共同组成。

四、根据学校图书馆文献收藏的结构标准和特点,着重采访以下内容的文献:

1.政治思想和品德修养方面的优秀读物;

2.教育科研文献;

3.各科教学参考资料;

4.优秀中外文学名著和其它文学作品;

5.艺术和美学知识读物;

6.科学著作和科普读物;

7.工具书;

8.各类优秀期刊和报纸。

五、采访文献资料需熟悉馆藏,了解出版情况及书商供应情况,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建立意见反馈机制。要注意不断丰富品种,复本适量,普通图书一般复本控制数为2至3本,最高控制数为5本。严格禁止采集不适合学校图书馆馆藏要求的文献资料,禁止采集非法出版物,努力提高优秀文献的购进率,优化馆藏结构。

六、建立健全文献采购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采购书刊必须按会计制度报销,做到帐册齐全,登录规范,切实加强文献财产管理。

七、各类型文献按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进行分类。对采集的文献信息进行科学分类编目,建立完善的书目检索系统。

八、要有正常的文献剔旧制度,在达到生均保障数后,每年可按比例进行剔旧。应有正常的文献自然报损制度。

九、重视数字资源建设,依托区域数字图书馆和信息资源中心获取一定数量的数字图书和电子期刊等。并参与学校的校本资源开发和建设,促进优质数字资源共建共享。